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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绍兴市心理学会在章程中有如下规定:

第七条 本学会的会员分为团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八条 会员资格: 

(一)申请加入本学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各级各类开设心理学课程的学校系统; 

(2)各级各类附设心理学相关科室的医疗机构。 

(二)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学会的章程; 

2、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事心理学相关工作者: 

(1)从事心理教育的教师与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医务人员; 

(3)具有心理学学科背景或从事心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4)与心理学相关的高校教师遇研究人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