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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4阅读量:755
为保证推免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推免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本科生院《关于推荐2019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研究生院《浙江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心理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贵兵
副组长:林伟连、高在峰、何洁
成 员:陈树林、徐海玲、陈永泉、刘偲偲、陆智辉、徐雅竹、项玲连
专家审核小组:高在峰、何洁、钟建安、周宵、陈辉
(专家审核小组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大一到大三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及以上,经我系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上大一至大三全部专业课程的修读;
(四)外语水平优秀,达到学校要求;
(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并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即使使用本校外院、外校名额也要申报);
(二)资格审查:系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学生专业成绩以及综合排名;
(三)确定候选人: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系里统一计算的专业综合排名,按录取名额1: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四)公布、征求意见:候选人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布,在规定时间内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监督,对反馈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复试:由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聘任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素质能力考查。
(六)确定、备案:由专业综合排名、考查结果得出最终排名,据此最终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有正式推荐名额的学生必须登录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四、排名办法
(一)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次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课程总绩点+奖励分
1.课程总绩点=所有课程平均绩点(30%)+专业课程平均绩点(70%)
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所有课程的绩点*学分总和/所有课程学分
专业课程平均绩点=专业课程的绩点*学分总和/专业课程学分
2.奖励分详见附件。奖励分累计不超过0.65。
(特别说明:英语六级不及格,综合成绩排名作后退10名处理;一门专业课程不及格,综合成绩排名作后退5名处理,二门专业课程不及格取消推免资格)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素质能力考查结果
(三)最终排名:最终排名次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总分=综合成绩映射分(70%)+复试成绩映射分(30%)
综合成绩映射分=(综合成绩-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40+60
复试成绩映射分=(复试成绩-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40+60
(四)最终排名将作为确定最终推免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其它有关问题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为推免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并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使取得免试资格,也将取消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5.本科生未能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的(即计划学制年的7月底前);
6.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三)根据学校规定可获免试推荐名额的特殊情况,须经心理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参加复试。
(四)本条例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心理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本系学生联系电话:88273337,外系外校学生咨询电话:88273022
六、具体时间安排
1.9月13日24:00前,符合推荐免试生条件的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申请;
2.9月14日,系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公布学生专业成绩以及综合排名;
3.9月14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系里统一计算的综合排名,按录取名额1: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4.9月16日,组织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复试成绩直接作为本校接收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复试成绩(接收专业另有要求的除外),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备注 | |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素质能力考查 | 9月16日 14:00 (本系学生) | 心理系楼 204 | 复试对象为本校推免学生(含本校外系推免学生)和外校推免学生。其中,本校外系推免学生和外校推免学生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
5.9月18日,初选名单在系网公示;
6.9月20日9:00前,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中心;
7.9月20日16:00前,本科生院在学校行政网上公布初选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对初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如下:联系电话88208655,邮箱dgp@zju.edu.cn;
8.10月1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数额(含本校和外校)按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执行
2.推荐免试生及2014级口腔医学7年制学生9月28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届时见网站说明。
3.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对于攻读校内研究生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各学院(系)原则上必须于9月28日17:00前和推免生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注:已完成复试的,学院(系)和推免生也须先完成网上“复试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方可进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流程。)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18年9月12日